Abstract
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大部份是女性。對婦女施以暴力對待,無論施暴者是親人抑或是陌生人,這些行為都是違反性別平等以及人權的原則的。本研究以此原則作為探討問題的起點。1995年北京世界婦女大會中,各國政府共同承諾將性別觀點主流化的概念落實在政府政策中,作為促進性別平等的策略。將性別觀點注入家庭暴力政策已成為國際社會的新趨勢。同時,要針對性及有效地打擊家庭暴力,必須加強對受害人的法律保障及支援,以及對施虐者的懲處。本研究訪問了20位受虐婦女,結果顯示,她們在報警求助以及接受社會服務的過程中,都曾經有不愉快的經驗,包括受到不必要的歧視、被責怪、被輕視以及得不到適切的援助等。究其原因,是前線的工作員(包括警察及社會工作者)對家庭暴力問題欠缺正確認識和欠缺性別敏感度。部份前線工作員更認為,婦女受到虐待,她個人應負上責任。這種觀念導致警察執法不嚴、社工對被虐者支援不足的情况。與此同時,政策制定者亦傾向採性別中立的取態,但所謂中立,不過是性別盲點:對受虐婦女存有偏見,或無視她們的獨特處境和需要。消除家庭暴力的最大障礙,是對家庭暴力問題缺乏充份的理解和正確的觀念,社會政策的制定沒有準確的方向,落實時容易輕率出錯。在香港,在家暴政策中落實性別觀點主流化的概念,有兩大障礙﹕(1)無論前線工作員或政策制定者,均欠缺性別意識﹔(2)沒有足夠資源、服務配套、足夠人手以及有權力的統籌架構,去策劃、協調及監察家暴政策的制訂及施行。要落實性別觀點主流化家庭暴力政策,必須設立一套全面的計劃及統籌機制,和定期檢視政策的執行情况。具體的改善措施包括,政策層面方面:(1)政策的制定應注入性別角度;(2)制定完整的政策文件;(3)改善檢視清單的設計;(4)重新編整資料及統籌資訊的發放;(5)加強與非政府組織之間的合作;以及(6)與其他社會政策互相配合。執行層面方面:(1)加强警察的刑責概念和執法;(2)加強性別平等的意識培育;(3)推動跨部門之間的合作,例如成立危機處理小組等。
| Translated title of the contribution | The possiblities of gender mainstreaming domestic violence policy in Hong Kong: 性别观点主流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Traditional) |
| Place of Publication | 香港 |
| Publisher | 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 |
| Publication status | Published -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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