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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的兩個間接賓語標記

Translated title of the contribution: Two Types of Indirect Object Markers in the Yue Dialects

錢志安

    Research output: Conference PapersRGC 32 - Refereed conference paper (without host publication)peer-review

    Abstract

    一直以來,粵語雙賓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句法分析,如間接賓語和直接賓語的相對位置;語序在類型學上跟現代漢語的異同。除了句型之外,另一個值得探討的課題是間接賓語標記。大部份現代漢語方言的間接賓語標記都由雙賓語動詞通過語法化而形成,如官話的“給”、客語的“分”、閩語的“乞”或“互/與”、吳語的“撥”和粵語的“畀”。過去百多年,粵語曾經出現過兩個間接賓語標記:“過”和“畀” (Takashima & Yue, 2000; Chin & Tsou, 2003; Phua, 2005)。“過”盛行於十九世紀至二十世紀四十年代,之後被“畀”取代。雖然由雙賓動詞和趨向動詞語法化為間接賓語標記在類型學上頗為普遍 (Heine, 1990;Matisoff,1991;Heine&Kuteva,2002;Rice&Kabata,2007),但是仍然值得探討的是為何“畀”會取代“過”,當中的演變過程和機制是什麼?本文結合粵語早期文字材料和田野調查資料,歸納出這個歷時語法演變所涉及的一些語法和語義特點。(1)語法方面:間接賓語標記“過”的消亡跟粵語的雙賓句和受益句有關。這兩種句式主要差異在於主動詞是否帶有“給予”義。在部份的早期材料中,這兩個標記的分工甚為明顯:“過”主要作為間接賓語標記;“畀”則多見於受益句,作為受益者標記。部份材料(如Dyer Ball在十九世紀末期之後編寫的一系列材料)更能觀察到 “過”過渡到“畀”的軌跡。 (2)語義方面:“過”是一個表達兩維動作的趨向動詞,它描述物件由一個地方轉移至另一個地方,語義以“空間”為主;“畀”除了涉及物體的空間轉移之外,亦同時包含了“使擁有”的語義,表示給予者有意圖把物件的擁有權轉移至接受者。明顯地,這正是雙賓句的核心語義,因此兩者競爭之下,間接賓語標記最終由“畀”取代。這個亦正好說明瞭為何受益者標記較間接賓語標記先由“畀”取代。上面提出的語法和語義解釋在一些現代粵方言得到印證。從化街口話至今仍用“過”作為間接賓語標記,但由於受到廣州話的影響,“畀”亦漸漸大行其道。根據我們近期的調查,兩成的受益句可用“過”作為受益者標記;雙賓句則有四成。部份雙賓動詞,如“租”和“借”使用間接賓語標記“過”比“畀”多,這是由於它們並不帶真正的“給予”義。以上的分析可以進一步解釋現代粵語“動詞-直接賓語-間接賓語”的句式。一般認為間接賓語標記省略的條件是當主動詞和間接賓語標記相同。不過,潘秋平(2007)認為這種省略現象早在“過”仍為間接賓語標記時已經開始,我們認為這種說法還有補充之處:在早期材料出現省略間接賓語標記的雙賓句中,八成的主動詞都是“畀”。這說明瞭由核心雙賓動詞“畀”組成的雙賓句,其“給予”義十分顯著,可以不需要間接賓語標記已經能夠表達完整的“給予”義。古漢語的趨向動詞“於”也曾經用作間接賓語標記,後來由雙賓動詞“與”取代。本文提出的語法和語義因素,是否也可以適用“於”“與”的歷時發展,這有待進一步的探討。
    Translated title of the contributionTwo Types of Indirect Object Markers in the Yue Dialects
    Original languageChinese (Traditional)
    Publication statusPublished - 18 Dec 2008
    Event13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the Cantonese and Yue Dialects - , China
    Duration: 18 Dec 200820 Dec 2008

    Conference

    Conference13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the Cantonese and Yue Dialects
    PlaceChina
    Period18/12/08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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